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如何界定?
杭州钱塘律师事务所
2025-05-10
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为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604条,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:1.为家庭生活需要所生的债务;2.共同为生产经营所需所生的债务;3.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,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615条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家庭名称取得的财物归夫妻共同所有,这也间接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。此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如果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,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,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604条: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为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。具体包括:1.为家庭生活需要所生的债务;2.共同为生产经营所需所生的债务;3.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,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615条: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家庭名称取得的财物归夫妻共同所有,这也间接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如果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,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,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
上一篇:敲诈勒索20万元能判多少年徒刑
下一篇:暂无 了